| 公告者 |
環境教育 (公告編號:84) | 日期 |
2013-01-31 17:5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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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101年度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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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1年度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 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災害防救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二、 內政部101年4月9日內授消字第1010822134號函「101年內政部『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實施計畫」 三、 教育部101年5月18日臺軍(二)字第1010089361號函。 四、 臺南市101年度地震防災教育暨初期緊急避難及應變示範演練執行計畫 貳、目的: 一、依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推動「全國學生地震演習」,以「抗震保安,感動123」(一分鐘內所有參與者完成地震避難掩護動作;200萬以上學生一起動員參與;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為主軸,本部規劃辦理全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研習活動。 二、針對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進行示範說明,並融入地震防災相關專業課程,再由各級學校研擬校園師生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進而辦理推演、預演及正式演練等相關工作。 三、藉模擬實作強化各級學校校園師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教育部。 二、督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臺南市政府消 防局 五、執行單位:臺南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 五、參演學校: 臺南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全校師生 共同參演,演練規模與人數視學校實際狀況及需求,自 行評估訂定。 肆、實施時間:101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 伍、演練重點:實施1分鐘演練地震避難掩護動作(依據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之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辦理,如附件1)。 陸、實施步驟: 一、規劃作業階段: (一)召開行政研商會議:召集各級學校召開校長研商會議,討論本次地震避難掩護的動作程序與要領、研習活動辦理方式與督考原則,以達成共識。 (二)辦理研習及觀摩活動: (1)辦理方式:101年6月16日前辦理,本督學室由業務主管單位依本市學校分佈區域分二梯次辦理研習(各級學校主任)。 (2)研習課程:排定4小時(半日)研習課程為原則;課程內容以本部計畫說明、學校地震避難就地掩護動作要領實地示範及解說、各種場所地震防災疏散避難要領為主、防汛整備與應變等課程。 (3)參加對象: 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承辦業務 主任。 二、計畫與預演階段【學校及幼兒(稚)園】: (一)完成計畫擬定: 1、各級學校應於101年6月30日前,依據地震避難掩護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與臺南市101年度防災教育暨國家防災日研習重點等,完成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將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預定預演日期及次數於教育局資訊中心網頁「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填報。 2、各級學校應於101年7月15日前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次數,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進行填報。 (二)辦理校內說明宣導活動: 1、各級學校應於101年7月底前對校內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並將宣導說明成果填報於資訊中心線上填報區。 2、各級學校應於101年9月14日前應利用集會時機,安排班級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與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請將校內班級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活動成果填報於資訊中心線上填報區。 3、各級學校應於101年9月5日前讓每一位學生完成家庭防災卡及防災避難疏散圖方向標示(建議加印於聯絡簿中)(如附件2) 4、各級學校於101年9月開學後,將本計畫附件「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及「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1、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 (三)設施及器材整備: 各級學校應於101年8月底前(暑假期間)完成地震 演練活動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四)避難活動預演:(各級學校應納入學校行事曆) 1、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應於101年8月底前,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預演活動。 2、於101年9月開學後2週內( 3、依據預演狀況隨即進行檢討修正。 三、正式演練階段: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 ●廣播內容:「地震!地震!全校師生請立即就地地難掩護!」 (二)全校(園)師生實施1分鐘立即就地避難掩護動作: ●室內:躲在桌子下時,應以雙手緊握住桌腳。 ●室外: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避開掉落物。 ● 可說話及尖叫。保護頭部及身體,避難地點優先選 擇桌子下、柱子旁、水泥牆壁邊。 (三)地震銷歇( 響或校內廣播系統(或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 發布。校園師生應有作為: ●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疏散避難。 ●以防災頭套、較輕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 ●不語、不跑、不推,在師長引導下,進行避難疏散。 (身障學生及資源班學生應事先指定適當人員協助 避難疏散,演練時,指定人員請落實協助避難疏散。) ●抵達指定安全疏散地點(抵達時間市各校地形狀 況,幅員大小、疏散動線流暢度等情形調整)。 ●各 及逐級完成安全回報動作,並安撫學生情緒。 (四)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五)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錄製正式演練實況(3-5分鐘)。 (六)學校得邀請當地媒體、民間團體與學生家長共同參與。 四、學校進行評比與績優學校推薦: (一)二階段評選作業: 學校於正式演練結束後,將成果(自評表-如附件4及演練實況影片)分二階段函報教育局,辦理評選作業。 1、第一階段為學校自我推薦: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於101年9月28日前將自評表及演練實況影片逕寄教育局,以郵戳日期為憑。 2、第二階段為一般送件:於101年9月28日至101年10月10日前各級學校(含幼兒(稚)園)將自評表-如附件4及演練實況影片逕寄教育局辦理評選作業。 3、請學校於自評表勾選自我推薦或一般送件,演練實況影片格式: (1)影片必須能以一般視訊檔格式擋播放者如MPG或MPEG, WMV, AVI, RealVIDEO(rm或 rmvb)。 (2)影片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彩色影片、畫面清晰、聲音清楚、適當的明暗度、過程流暢及完整。 (二)自評表項目含括:學校業務主管、承辦人參與教育部、市政府及教育局辦理研習活動之情形、校園演練計畫擬定、各項器材及設施檢視整備情形(紀錄)、校內教職員推演及班級示範說明辦理情形、預演辦理及檢討修正狀況、正式演練成效等(評分表如附件4)。 (三)抽驗:教育局將針對各學校辦理演練實況,編組督導人員於預演及正式演練當日至學校進行抽查驗證。 (四)獎勵辦法: 承辦有功人員依據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講懲案件作業規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講懲案件作業逐點說明」規定辦理敘獎。 柒、本實施計畫聯絡人: 教育局督學室 林心萍科員 電話:(06)2982584 傳真號碼:(06)2983181 E-mail:tnsipin@mail.tn.edu.tw 捌、本地震避難掩護正式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局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辦理。 玖、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通報或於資訊中心網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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